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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上饶市迎宾(紫阳)大道两侧18宗土地(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发证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5 浏览次数:3202 次 【字体:

关于注销上饶市迎宾(紫阳)大道两侧18宗土地(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发证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关于上饶市迎宾(紫阳)大道两侧18宗土地(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发证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获取程序违法一案,已经调查终结,我局将依法报请上饶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18家企业(含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我局于2017年4月先后向18宗土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下达《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听证告知书》(饶县国土资听告字〔2007〕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均无法直接送达。为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我局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报请上饶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特此公告!

上饶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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