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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的通知

来源: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7-12-29 【字体:

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585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现就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

主要措施

1、编制新的办事指南,将不动产登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请材料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在上饶县国土资源官方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示,以方便办事群众查阅领取。

2、完善登记窗口设置。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股(土地落宗、权属调查)、不动产抵押登记及综合股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并设置窗口,不动产中心按照“一窗受理、合成服务”的工作模式,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采取“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证”的方法实现“一站式”登记服务。

3、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核要件,不擅自设置登记前置条件资料,整合精简收件材料,对登记资料有缺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登记资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审批股室要逐项明确和细化每个环节的审查权限、内容、标准和办理时限,并制定清晰规范的审批运行流程图。同时,严格执行审批各类登记业务。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时限压缩为20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缩减10个工作日;公开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执行,做到勤政廉政。

4、为保障各项登记业务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饶县国土局纪检监察室将对办理登记时间进行督查,并不定期对各类登记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检查,超期办理业务的,将严肃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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