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公开 >石人乡 >公告公示

关于印发《石人乡学校及周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石人乡 发布时间:2018-01-01 【字体:

各村委会、学校:

现将《石人乡学校及周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人乡委员会

2017年9月10日

 

 

石人乡学校及周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优化教书育人的环境,乡政府决定,从9月10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贯彻“属地管理、党政抓总”,“综治协调、部门联动”,“打防并举、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发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清理一批治安乱点,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场所,侦破一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净化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增强学校师生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升社会各界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状况的满意率。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打击违法犯罪。由乡派出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重点铲除在校园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歹的流氓恶势力,查处校园暴力犯罪和侵害学校师生的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地区的重特大案件,由上级公安机关挂牌督办。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清网行动”等破案追逃新机制,加大追捕力度,坚决缉拿归案,并依法惩处。通过整治行动,破获一批涉校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分子,摧毁一批犯罪团伙。

(二)整顿交通秩序。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制定工作方案,重点集中清理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坚决取缔“黑面的”、“黑校车”“三轮车”等各类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加强校车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档案,严把校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查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和驾驶人。加大路面检查力度,查处在学校周边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停车泊位等交通安全设施。上学、放学时段,安排民警或辅警在学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三)治理周边环境。由乡文化站牵头,乡派出所协助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黑网吧”,严厉查处网吧接待未成年人以及超时经营等违规行为。清理整顿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桌球室、中小旅店等场所,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封、收缴违禁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学生彩票”;由乡政府牵头、郑坊工商分局协助,重点清理整顿学校内外非法经营摊点和流动摊点,对违规经营、无证经营的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强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和操作加工,取缔学校校内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业。

(四)加强内部防控。由县教体局牵头,乡政府和各有关学校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校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保卫人员。加强学校内部保卫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装备。加强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校园内治安巡逻,严格门卫登记、证件核查和车辆查验制度。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学校各项技防措施,在大门、围墙、学校宿舍等重点要害部门安装监控报警设备并与安全机关联网。抓好辖区、学校的安全隐患台账平台注册,提高台账平台的使用率和整改率。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传授自防、自卫、自救技能,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安全事件制定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严格学生外出、住宿制度,预防和减少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制定的《关于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创新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手段,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组办公会议,分析研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形势,建立学校周边突出问题超告督办机制,推动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9月10-25日)。组织辖区学校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查清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江西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平台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并上报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本地区重点治理的单位和内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9月26日-11月5日)。结合本地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科学安排时间和力量,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检查、梳理出的问题,根据各部门的职责,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迅速开展整治,力求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11月6日-10日)。针对整治行动中暴露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健全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检查验收(11月11-15日)。乡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要对照问题台账,采取全面督导、随时抽查、明查暗访和重点检查等各种形式,对各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措施是否落实,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有关责任单位和学校要按照省综治委制定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心协力抓好整治行动。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出现重大或恶性事件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查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三)营造宣传氛围。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打击犯罪、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广大学校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决心,宣传整治行动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激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形成集中整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工作调度。在整治行动二个月时间中,乡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十五天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各单位要每十五天报送一次整治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迟缓、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实行重点督办,限期扭转被动局面。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向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