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12月27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玉斌主持会议,副主任程友发、周启凤、徐建华、黄德正、张德贵、郑倩出席。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周华兵,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国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毅,旭日、罗桥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副主任,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县人大代表,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分组审议方式审议了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上饶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上饶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计划目标调整的议案,上饶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上饶县2017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上饶县省道S203郑五线灵山至上饶公路(石人杉树至清水常埠段)建设工程PPP项目纳入财政跨年度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的议案,上饶县政府关于提请将上饶县国省干线、城市道路、农村公路改造升级建设工程PPP项目纳入财政跨年度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的议案,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上饶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城区排水排污管网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我县中医药发展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工信委主任金富华、县司法局局长林平仁、县卫计委主任郑建伟、县安监局局长林小明述职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了人事事项。
上饶县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结果
根据《上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满意度测评工作办法》规定,上饶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人数28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现将测评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测评事项 | 表决得票情况 | 满意率(%) | ||
满意 | 不满意 | 弃权 | |||
1 | 县政府关于城区排水排污管网建设与管理情况 | 18 | 6 | 1 | 72 |
2 | 县政府关于我县中医药发展情况 | 15 | 10 | 0 | 60 |
3 | 县政府关于“土管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 21 | 4 | 0 | 84 |
4 | 金富华述职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 18 | 6 | 1 | 72 |
5 | 林平仁述职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 20 | 4 | 1 | 80 |
6 | 郑建伟述职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 18 | 7 | 0 | 72 |
7 | 林小明述职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 20 | 5 | 0 | 80 |